服務條款
Huber Gold Switzerland KLG 一般條款及條件
更新日期:2026 年 7 月 2 日
第 1 條-適用範圍及供應商
本一般條款及條件規範以下雙方之間的合約關係:
Huber Gold Switzerland KLG
Oberlandstrasse 4
CH-5444 Künten
電子郵件:info@hubergold.ch
電話:+41 44 555 50 04
UID:CHE-311.960.905
以下稱「Huber Gold Switzerland」,以及其客戶。
本條款適用於透過 www.hubergold.ch 網上商店所作的訂單,以及依據 Huber Gold Switzerland 的書面報價、訂單確認或價目表所作的訂單。
本條款同時適用於私人客戶及商業客戶。對於個別協議的訂單,相關報價或訂單確認中的條款優先於本一般條款。
客戶的其他或不同商業條款,只有在 Huber Gold Switzerland 明確並以書面方式同意時才適用。
第 2 條-要約及合約成立
網上商店、目錄或價目表中的產品展示並不構成 Huber Gold Switzerland 的具約束力要約,而是邀請客戶提交訂單。
客戶送出訂單即提出具約束力的購買要約。系統自動寄出的訂單確認僅確認收到訂單,並不代表已接受購買要約。
當 Huber Gold Switzerland 明確確認訂單,或將訂購商品交付運送時,買賣合約即告成立。
個別製作、客製化產品、批發訂單及其他特殊訂單,則在 Huber Gold Switzerland 發出書面訂單確認時成立合約。
Huber Gold Switzerland 尤其可在商品無法供應、明顯價格或產品錯誤、客戶資料不完整或有合理濫用疑慮時拒絕訂單。此情況下,已支付款項將予退還。
第 3 條-產品及產品展示
Huber Gold Switzerland 處理稀有天然產品、食用金銀,以及部分以手工製作或精製的產品。
顏色、形狀、結構、粒度、尺寸、金箔施作或排列的差異,可能源自所使用材料的天然特性或手工製作。此類產品及材料本身固有的差異不構成瑕疵。
產品圖片旨在盡可能忠實呈現產品。視螢幕、照明及裝置設定而定,顏色與比例可能與實際產品有所差異。
以產品說明、所列內容量或件數,以及任何以書面明確保證的特性為準。
食品應依包裝上的指示儲存及使用。客戶有責任在使用前留意產品、成分及使用說明。
第 4 條-價格及運費
所有價格均以瑞士法郎標示,除非另有說明,並包含依法應繳的增值稅。
運費將另行列示,並在完成訂單前向客戶顯示。
以訂購時顯示的價格或個別報價中約定的價格為準。
如有明顯的價格、文字或計算錯誤,Huber Gold Switzerland 不受錯誤資料約束。客戶將獲通知,並可選擇按更正價格確認訂單或取消訂單。
對於個別協議的海外配送,除非報價另有約定,任何關稅、進口稅、費用及其他徵費均由客戶承擔。
第 5 條-付款
可使用網上商店或相關報價中所列的付款方式。
網上商店訂單的購買價款原則上於下單時立即到期。Huber Gold Switzerland 在收到全額付款前無義務交付商品。
如以發票付款,適用發票上所列的付款期限。
若客戶逾期付款,Huber Gold Switzerland 可收取每年 5% 的逾期利息,以及每次催款 CHF 20 的催款費。實際產生的其他追收及執行費用仍保留追償權利。
第 6 條-供應情況
某些鹽、晶體、黃金產品及手工製品,可能因天然因素或有限的生產能力而供應受限。
如訂購商品無法交付或無法按訂購數量交付,Huber Gold Switzerland 將通知客戶。對於無法交付的商品,已支付款項將予退還。
對限量或因天然因素而稀有的產品,不存在要求重新生產或再次供應的權利。
第 7 條-配送
配送原則上僅送往瑞士境內地址。只有在網上商店有提供,或另行以書面個別約定時,才配送至其他國家。
一般處理及配送時間通常為三至七個工作日。除非明確約定具約束力的交貨日期,所列配送時間僅供參考,並非保證期限。
個別製作、客製化產品及特殊訂單,適用報價或訂單確認中所列的配送時間。
因不可抗力、政府措施、營運中斷、材料短缺、清關、罷工或其他非 Huber Gold Switzerland 所能控制的事件造成延遲時,配送期限將合理延長。
客戶有責任提供完整且正確的配送地址。因地址錯誤、包裹未領取或重新配送所產生的額外費用,可向客戶收取。
商品意外滅失或損壞的風險在商品交付客戶時移轉。如客戶授權承運商將包裹放置於指定地點,則於包裹妥善放置於約定地點時風險移轉。
第 8 條-檢查及申訴
客戶收到商品後應立即檢查配送內容是否完整、正確及有無可見損壞。
錯誤配送、缺少商品、運輸損壞及其他可見瑕疵,必須於收貨後五個工作日內以電子郵件寄至 info@hubergold.ch 通知 Huber Gold Switzerland。
隱蔽瑕疵必須於發現後五個工作日內通知。
申訴須包含瑕疵說明及適當的產品照片,必要時亦須附上運送包裝照片。商品及包裝須保留至問題釐清為止。
如延遲提出申訴,除非強制性法律另有規定,商品視為已獲接受。
第 9 條-瑕疵擔保
Huber Gold Switzerland 保證所交付商品在交付時具有約定的特性。
以下情況尤其不視為瑕疵:
- 鹽及晶體在顏色、結構、透明度或粒度上的天然差異;
- 因手工製作產生的輕微差異;
- 產品圖片與實際顏色之間因技術因素造成的差異;
- 因不當儲存、使用或處理造成的損壞;
- 敏感的金銀產品在開封後或因不當取用造成的損壞;
- 工具及配件的正常磨損。
對於及時提出且合理的申訴,Huber Gold Switzerland 可自行決定提供替換、修補、減價或退還相關購買價款。
其他瑕疵擔保請求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予以排除。強制性法定權利及對故意隱瞞瑕疵的責任仍予保留。
第 10 條-退貨及換貨
依瑞士法律,網上訂單不存在一般法定撤回權或退貨權。因此 Huber Gold Switzerland 對無瑕疵商品不提供一般退貨或換貨權利。
個別情況下可酌情接受自願退貨,但僅限於事先取得 Huber Gold Switzerland 的書面同意。客戶無權要求獲得此同意。
以下商品尤其不接受自願退貨:
- 食品;
- 食用金及食用銀;
- 已開封或封條已拆除的產品;
- 客製化或按客戶規格製作的產品;
- 特殊訂單;
- 依訂單製作或鍍金的產品;
- 因衛生原因無法再次出售的產品。
若商品有瑕疵、損壞或錯誤配送,客戶的權利不受影響。
未經批准的退貨可被拒收。除非另有約定,獲自願批准退貨的費用由客戶承擔。
第 11 條-特殊製作及商業客戶訂單
特殊製作、客製化產品、個別包裝、標籤、禮品組及商業客戶訂單,以書面確認的規格為準。
客戶核准的設計、文字、姓名、標誌、數量及版本均具有約束力。客戶有責任確保其提供的內容及標識可以合法使用且不侵犯第三方權利。
合約成立或採購/生產開始後,只有取得 Huber Gold Switzerland 的書面同意才可變更或取消訂單。
已完成的工作、已採購材料、按客戶規格製作的組件及其他已產生費用均由客戶支付。
因手工或材料因素而與樣品、設計或過往批次存在的輕微差異不構成瑕疵。
第 12 條-責任
Huber Gold Switzerland 對其故意或重大過失所造成的損害負責。
對輕微過失,以及間接損害、後續損害、利潤損失、營業額損失、資料遺失或第三方請求的責任,在法律允許範圍內予以排除。
對輔助人員及受委託服務提供者的責任,在法律允許範圍內予以排除。
強制性法律責任規定,尤其是人身傷害、產品責任,以及因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的損害,仍予保留。
對由配送服務商、海關機關、不可抗力或其他超出其控制範圍的事件造成的延遲或損害,除非存在強制性法定責任,Huber Gold Switzerland 不承擔責任。
第 13 條-著作權及智慧財產權
網站上的所有內容,尤其是文字、照片、圖像、產品設計、名稱、標誌及呈現形式,均屬 Huber Gold Switzerland 所有,或經相關權利人同意使用。
未經 Huber Gold Switzerland 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複製、修改、發布或作商業用途。
第 14 條-資料保護
個人資料的處理依網站上發布的私隱政策進行。
為技術上處理網上商店、付款及配送,個人資料可能提供給為此所需的服務供應商。
第 15 條-準據法及管轄法院
Huber Gold Switzerland 與客戶之間的所有法律關係,僅適用瑞士實體法,並排除《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CISG)。
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所有爭議由 Huber Gold Switzerland KLG 所在地的法院管轄。
強制性法定管轄規定,尤其保障消費者的規定,仍予保留。
第 16 條-語言版本
本一般條款可用多種語言發布。
如各語言版本之間存在差異或矛盾,除非強制性法律另有規定,以德文版本為準。
第 17 條-修改及部分無效
每一訂單均適用合約成立時已發布的本一般條款版本。
Huber Gold Switzerland 可隨時修改本一般條款,以適用於未來訂單。
如本條款任何規定全部或部分無效或不可執行,其餘規定的效力不受影響。